关于继续做好职工团体大病医疗
互助保险工作的通知
按照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做好年度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平工文[]85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年继续开展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集团三届一次职代会暨年工会议精神的具体实践,是深入践行集团核心理念、价值理念,仅仅依靠职工,广泛发动职工、一切为了职工,真正让全体职工成为高质量转型发展参与者、受益者、见证者的具体体现,是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通过开展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工作,能够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缓解职工生活中遇到的特殊困难,为广大职工抵御大病风险筑起一道屏障,特别是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灾难更进一步证明了做好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工作的重要性。
二、大病医疗互助保障的主要内容
(一)参保对象:身体健康、能正常从事劳动的16至60周岁高庄矿职工。
新参保的职工有30天疾病观察期,即投保30天内因疾病住院不在赔付范围,连续投保不受30天疾病观察期限制。
(二)保障期限:一年为一个周期,保费一年一缴。
(三)缴费标准:每人每年50元(每人仅限一份)。
公司为体现人文关怀凡购买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险的职工每人补助20元,公司工会每人补助10元。
(四)保障金额及责任:
(1)被保障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初次发生,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确诊为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多种)和白血病时,保险公司给付保障金元;
(2)被保障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初次发生,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确诊为《承保疾病》中所列3—12项病种时,保险公司承担职工社保(或单位)报销后个人自负(个人自费部分费用不在赔付范围内)部分60%的补偿费用(最高以元为限,如1-2项恶性肿瘤已经赔付,手术或医疗费用不再赔付);
(3)被保障人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对于符合医保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费用(不含门诊费和自费药),在扣除元免赔额后,其余部分按80%的比例赔付,最高给付00元的医疗费用(第16—19项病种的保障金额最高为元);
(五)参保方式:自愿参保人员资金,按20元/人收缴,于3月19日下午16:00前上交公司工会财务。联系人:吕蓓蓓,。
(六)承保疾病:
(1)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多种);
(2)白血病;
(3)心脏移植术;
(4)肾移植术;
(5)肠套叠松解手术;
(6)暴发性肝功能衰竭;
(7)异位妊娠破裂手术;
(8)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心脏搭桥术);
(9)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
(10)腹腔镜手术;
(11)阿尔茨海默病;
(12)运行神经元病;
(13)瘫痪(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技能永久完全丧失);
(14)肺结核病;
(15)颅脑疾病行开颅术(含打孔术);
(16)脾破裂修补术;
(17)肝破裂缝合术;
(18)颈椎骨折;
(19)全身20-29%Ⅱ度烧(烫)伤。
(七)除外责任:
下列情行之一,保险公司不负保障责任:
(1)被保险人投保前已患有恶性肿瘤或白血病,或《承保疾病》中明确的相应病症。
恶性肿瘤: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且有转移特性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白血球过多症,经病理检验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标准)归属恶性肿瘤的疾病(不包括:第一期何杰金氏病、慢性淋巴性白血病、原位癌、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
(2)被保障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3)被保障人或其受益人有隐瞒病史、欺骗、作弊行为;
(4)核爆炸、核辐射和核污染由此因起的疾病;
(5)医疗部门误诊;
(6)因打架、斗殴、吸毒和故意行为导致的自身伤害。
(7)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8)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患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或手术的,不在赔付范围内。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发动,确保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大力宣传开展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帮助职工增强自我保障意识,弘扬“无病我助人,有病人助我”的团结互助精神,积极推动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要提前做好续保工作。年度参加职工团体大病医疗互助保险的职工,要提前做好年度的续保工作,确保按时或提前续保。凡按时续保的职工可不受投保后30日疾病观察期的限制。
(三)为便于和保险公司签订统一的保险合同,请各支部务必于3月19日以前将续保资金上交公司工会财务,并报送投保职工汇总表。
附:投保汇总表
高庄矿实业有限公司工会
年3月17日
附件
投保汇总表
序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金额
注:此表用EXCEL电子文档方式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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