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她以违法出售处方药为由,将药店告上法院,索赔医疗费、交通费及护理费等3万余元。
年4月28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该典型案例。
“你为什么要吃精神病类药物?”
“我不知道是精神病类药物”“是什么病情?”“肝功能衰竭,还有……我记不太清了”“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的项目再明确一下”“住院费、护工费、交通费和营养费”……潇湘晨报记者查看庭审视频注意到,法官询问原告前述问题。
被告在庭审中表示:“我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陈述医院急救及相关损害后果是由其自身原因,也就是服用药物不当引起的,无任何第三方加害行为,与其他第三方无关。
所以,相关损失应当由其自己承担。”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认定虽然药店违反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但这与原告妄图服药自杀造成的损害后果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世界之大,真是无奇不有”“这是高手”“甩锅甩错了”……网友对女子的行为表示不解,大家纷纷点赞法院的判决:“支持!”
来源:百家号/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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