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迢迢打个飞的过来香港买保险,放在这几年来说已经一点也不稀奇,除了10-15%的费差,产品上的赔付优势那也是ganggang的。尽管内地出了各种黑香港保险的烟雾,依然遮挡不了群众的慧眼。
今年3月份刚出的全球金融数据,香港保险业是全球第一,今年第一季度内地同胞贡献了亿人民币的新单保费,大家猜猜占了保费总额的多少?80%?70%?
正确答案是26.8%
香港总人口也才万,能够消化多少就不用我多说了。
经得起全世界人民考验的香港保险,难道唯独无法满足天朝人民?
浪浪就是想带出一个有趣的行业现象:
为什么一个国际公认的地区优势,放在内地会遭受那么多的阴谋论?
正文开始
以下,可能是一直被你忽略的
疾病定义有多重要对于所有保障的疾病,保险合同上都会说明该疾病需要到达什么级别或者进行过什么治疗,才能进行理赔。
所以,疾病定义是理赔行为的基础。
境内外疾病定义区别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在年共同制定并实施了25种重大疾病(95%的重疾发生率),其中前6种是常见重疾(90%的重疾发生率)。现在内地市场上所有重疾产品都必须包含这25种重大疾病才能发售,尽管香港保险行业没有这个规定,但香港保险产品的设计本身就是站在病发率和理赔概率出发,所以香港重疾保险产品自然也已经包含了这25种。接下来,浪浪就一一列举这25种重疾的疾病定义,同时也好好对比一番。
当然,大家也可以只看浪浪的旁白就能轻松把握香港和内地保险在疾病定义上的区别。
(小手指滚动即可见完整定义)
恶性肿瘤(癌症)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定义和不保范围大致相同,原因都是因为癌细胞级别较低或者容易痊愈。
唯独香港保险在不保范围中还包括:
TNM分期为T1N0MO或以下级别的甲状腺肿瘤。
有些童鞋可能会对恶性细胞扩散这两个字存在误解,以为需要等到癌症扩散才能理赔,在此浪浪也顺便理清下这类谣言:
恶性细胞的增长和扩散是癌症/恶性肿瘤的一个特征,不失控的增长和扩散的细胞就不叫癌细胞了。
很多内地保险顾问也会特别喜欢攻击香港不保甲状腺癌这个点,这里也得很实在的承认:
甲状腺癌症需达到T1N0MO级别才能以重疾理赔,否则只能以轻症赔付。
而原因就如上面所说的级别低且容易治愈:甲状腺癌的治愈率高达90%,平均治疗费用大概也就3万人民币左右,更别说还是级别较低的甲状腺癌。
急性心肌梗塞(心脏病发作)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的,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其中条件4的治疗持续期要求为90天,而香港理赔时并无此要求。
脑中风后遗症(中风)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疾病治疗持续期要求为天,而香港要求4周即可。
对身体障碍有具体要求,而香港只要求医生确认有客观神经异常症状即可。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明确提出因器官功能衰竭是移植手术的原因,而香港并无此要求。
胰脏移植并未提及??
其实浪浪觉得这个重疾在实际理赔中概率非常低,因器官功能衰竭而需要做移植手术的器官早就达到重疾理赔标准,另外,能接受移植手术得有多好的运气啊。
终末期肾病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香港的定义:由任何原因引起的末期肾病,使受保人需定期进行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
最大的区别在于:内地的治疗持续期要求为90天,而香港只需要医生诊断证明即可。
站在末期肾病这一疾病上,浪浪觉得90天的要求还是非常不可思议的,尿毒症病人基本上除了做透析就是等移植,居然还要真金白银的先垫付90天的透析费用?
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必须已经进行了切除手术或者放射性治疗,香港只需要病理诊断报告即可。
开脑手术有多危险就不用多说了,某些内地重疾险的身故理赔额还比重疾理赔额高,换言之这类手术成功与否还会决定你最后能拿到多少的理赔款。
浪浪突然还想起之前看过很多没钱没得治的报道,内地的这个定义未免有点不合国情不近人情,在这里也顺便给香港公共医疗制度点个赞,不管是住院、检查、治疗或是手术都是先治病再收费。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天后,仍残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同样是治疗期天的区别,而香港只需要专科医生诊断证明即可。
医生跟你说,左半边身体以后不能动了
但是,你还不能理赔,还要等多天才行
那么问题来了,永久性功能障碍这几个字还有意义吗?
双耳失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赫兹、0赫兹和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三周岁以上,并且提供理赔当时的听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双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5度。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三周岁以上,并且提供理赔当时的视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语言能力丧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声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三周岁以上,并且提供理赔当时的语言能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香港的定义简单明了(没有任何年龄限制):
双耳完全失去听觉并不可复原
双眼完全失明并不可复原
完全丧失语言能力
三周岁的年龄限制真是个谜。
浪浪唯一能够想到的解释或许是三周岁以下的小孩意外失明失聪失语的概率较高?
替一两岁的宝宝喊个不平.
瘫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香港的定义:由于意外或疾病引起的瘫痪,两条或以上肢体完全及永久丧失功能。
没有天的治疗持续期要求。
天再次出现,还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香港的定义:根据临床状态及认可的标准问卷或测试证实因换上阿尔茨海默病(脑退化性疾病)引起的智力衰退、丧失或行为异常,或不可复原的机能退化失调而导致精神及社交功能明显减退(但不包括神经官能病及精神病),使受保人需要持续接受照料。
60岁前的病患满足末期重疾定义,某些重疾计划可能会有额外赔付。
主要区别在于证实的方法以及对独立完成生活活动上的要求,而香港的理赔要求稍微宽松一点。
其实就是早赔和晚赔的区别,真正理赔上的时间差也可能很短。
浪浪想起女神安妮海瑟薇的一部电影,她在里面就是饰演的一个阿尔茨海默病患者,看完其实还挺难受。
你没有办法想象一个在你面前若无其事的人
离不开药药吃再多也改变不了的恶化
而第几次见面后发现身体已经是老态龙钟
所以真心要给末期重疾的设定来个??
严重脑损伤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疾病定义差不多,同样还是天的治疗持续期的区别
香港只需专科医生确认即可
另外还有其他重疾定义,内地和香港的疾病定义都大致相同:
冠状动脉搭桥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他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多个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超或其他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持续性黄疸;
(2)腹水;
(3)肝性脑病;
(4)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
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lasg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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