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职工本人或者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需提取住房公积金。
设定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年修订)》(兰住管〔〕2号);
3、《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操作规程》(兰住金41号)。
申请条件:
本条所称的重大疾病是指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或称尿毒症)、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等二十五种治疗周期较长、花费巨大的疾病。可以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A、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医院住院治疗的住院证明(医院鲜章的病历复印件或者住院诊断证明书)、住院费用结算单。
B、患重大疾病需进行长期门诊治疗,花费较高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以前年度医院住院治疗的住院证明(医院鲜章的病历复印件或者住院诊断证明书、住院费用结算单)、本年度医院门诊治疗票据。
提取职工的配偶患重大疾病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提取时限:
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以住院费用结算单日期为准,一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患重大疾病需进行长期门诊治疗,花费较高的,在治疗期内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不得超过医疗保险报销以后职工本人需要支付的部分。
(住房公积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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