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新规定义了28种重疾和3种轻症,这些疾病发生率发生概率最高,占到了全部疾病发生率的95%。
前面我们聊过了排在保单前面的6种重疾,分别是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严重慢性肾衰竭。
今天我们再来聊聊剩下的疾病,文章很长,我们分为上下两篇。
7.多个肢体缺失
这个重疾的定义倒是没啥改变,新旧款定义都是一样的。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需要我们明白的有两点,一是位置要求,必须是手腕/脚踝处断掉才赔,只是手掌断一半或脚趾缺失的不赔。
二是数量,必须是2个以上,1个的一般是属于轻症。
需要截肢的情况有哪些?
除去意外事故,如车祸之类,也可能是疾病原因,比如糖尿病足截肢。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按新规定义实际名称应该叫做: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但同多个肢体缺失一样,这个病没怎么改变,要求同往常是一样的。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还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超或其他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因为是要满足全部条件,所以这个病理赔可能会出现纠纷。
最大的问题在于第(3)项,肝脏体积急速萎缩,有时候亚急性重症肝炎并不一定会导致肝脏体积萎缩。
所以如果是出现这种情况,导致暂时无法拿到理赔款,可能需要申请仲裁或打官司。
肝炎在我国一直是个大问题,对于它的防范,一是饮水问题要注意,二是少抽烟喝酒,养成良好的作息规律。
9.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
以前的规定中,这个病是良性脑肿瘤。
现在的定义是这样的:
明确了颅内肿瘤起源于脑、神经、脑被膜这三种组织,比以前定义缩小了,以前只定义为脑,脑袋里面的血管、淋巴管、脑脊液等也应该算。
这个病要注意的是,它不是确诊即赔的,可以看见赔付条件中,至少都是要进行某种治疗后才可以。
脑垂体瘤、脑囊肿和颅内血管性疾病这些是排除在重大疾病之外的,很多重疾险是列为了轻症条款,也属于高发轻症,缺失了这些病种的重疾险,我们都认为是不合理的。
10.严重慢性肝衰竭
又是肝功能的问题。
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持续性黄疸;
(2)腹水;
(3)肝性脑病;
(4)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第8条保障了急性肝病,这条又把慢性肝病导致的肝功能衰竭纳入了重症赔付范罪行,这么看的话,还是很人性化的。
但是,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
这个图还可以用一遍。
11.严重脑炎或脑膜炎后遗症
这个病的改动还是比较大的。
现在的定义是: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经相关专科医生确诊疾病天后,仍遗留下列至少一种障碍:
(1)一肢(含)以上肢体肌力2级(含)以下;
(2)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或严重咀嚼吞咽功能障碍;
(3)由具有评估资格的专科医生根据临床痴呆评定量表(CDR,ClinicalDementiaRating)评估结果为3分;
(4)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虽然是排在第10位,但是随着临床医学的发展,脑炎/脑膜炎的发病率不高,远远低于高血压、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等发病率。
上面的条件中,可能最陌生的就是CDR,它长这个样子:
我们可以看到,除了评定CDR之外,其实这个病的评定标准与脑中风一模一样,只是两者病因不同。
12.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CS,GlasgowComaScale)结果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他生命维持系统96小时以上。
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最高分为15分,表示意识清楚;12-14分为轻度意识障碍;9-11分为中度意识障碍;8分以下为昏迷,具体评价标准是根据睁眼、语言和肢体运动三个来评判的。
要注意的一点是,需要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他生命维持系统96小时以上。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
13.双耳失聪
失聪并不是指主观意义上的听不见了就行了,就聋了。
它是有一套科学的评判标准的。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赫兹、赫兹和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等于91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如果小孩一直不会说话,就要注意了。
我见过一家子,小孩2周岁不会说话,去医院检查,先天性耳聋。
部分保司要求: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3周岁以上,并且提供理赔当时的听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像上面的情况,你觉得能赔不能赔?
是否可以选择没有3周岁条款的重疾险?
14.双目失明
既然有双耳失聪,就会有双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5度。
同样,部分要求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3周岁以上,并且提供理赔当时的视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也可以选择没有3周岁条款的重疾险。
15.瘫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随意运动功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随意运动功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肢体肌力在2级(含)以下。
三大关节是指:
上肢:肩关节、肘关节、腕关节
下肢:髋关节、膝关节、踝关节
以上是重疾险排名7-15的重大疾病,下期继续介绍16-28条。
对于保险来讲,能赔,一定有条款支撑,不能赔,也一定会找到相应的条款。
保险,找对专业的人或者自己明白,才是真的保险,对吗?
我是一名退役军人,为什么走上保险这条路,想了解的请看这篇:
退役后,我建议你先做这几件事……
有想给父母配置保险的:
父母在农村,能买什么保险?
对网络互助的看法:
我为什么还没退出相互宝?
看保险条款:
最常见的这6种重疾,排在保单最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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